偷几份外卖几袋零食也构成犯罪 临平一男子多次盗窃被刑拘
本报综合
2026-09-20 09:141万+阅读

“勿以恶小而为之。”不少人误以为偷拿几份外卖、几袋零食,涉案金额低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临平乔司一名男子抱着这种侥幸心理频频伸手,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。

近日,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乔司派出所陆续接到辖区多名群众报警,称放在电动自行车上的休闲零食、外卖餐品被盗。尽管单起警情涉及的财物价值不高,但这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小案”直接侵害百姓切身利益,派出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对系列案件开展串并侦办。

据报警人孙女士回忆,8月31日18时许,她带着孩子到乔司街道杭海路与城隍中路交叉口的一家零食店,选购了价值57.7元的零食,随手将袋子挂在电动自行车车把上,转身到旁边的超市买菜。短短几分钟后折返,车把上的零食已经不见踪影。通过店铺公共监控,她看到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趁人不备,顺手拿走了挂在车上的零食袋。

外卖骑手赵师傅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。事发当天中午,他到辖区某小区送餐,停好电动车后上楼配送,保温箱内还放着三份待送的顾客午餐。等他返回车边时,发现其中一份外卖被盗,最终只能自掏腰包赔付顾客17.8元餐费。

随着调查深入,民警发现辖区近期已发生多起类似的外卖、零食被盗案件,结合监控轨迹、作案手法综合研判,很快确认系列案件系同一人所为。经连续追踪、缜密布控,民警成功锁定嫌疑男子万某某的落脚点。实施抓捕时,万某某刚刚再次得手,盗走一份他人餐食,还未来得及拆封食用。

到案后,万某某对多次盗窃他人外卖、零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经查,万某某无固定工作,平日里游手好闲,一次偶然路过街边停放的电动车,发现不少车主临时离开时,会把餐食、零食留在车上无人看管,便壮着胆子“试了一次”。他自以为每次窃取的物品价值很低,失主大多不会报警,警方更不会为这点小事投入精力追查,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频繁作案,此前偷来的食物都被他吃喝一空。

目前,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因涉嫌盗窃罪,已被临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警方提醒

“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。”盗窃行为不论涉案价值高低,都是对他人财产权的恶意侵犯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“小案不小办”,对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、一查到底。广大市民外出时,请勿将外卖、随身物品随意留置在无人看管的公共场所,离开车辆时确认财物收好锁妥,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。如发现物品被盗,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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