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六一”儿童节将至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政策,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,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。近日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联合检查,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。

“我今年14周岁,虚岁15岁,我还有个弟弟。我是很怀念上学的日子的,但爸爸妈妈说女孩子不用读太多书,就带我来诸暨打工了,现在在这家袜厂做缝头工。”大唐街道某袜厂内的一名女工对执法人员说道。
核实情况后,执法人员现场向使用童工的当事人下发了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并通知了女孩的家长,要求他们履行好监护人义务。

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:“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、从事有经济收入劳动的少年儿童。招用童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。使用童工一直是劳动用工的‘高压线’,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。自‘大综合一体化’改革相关事项移交我局后,我们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,此次开展联合检查行动,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。”
执法人员集中力量深入乡镇、社区、用人单位、建筑工地等,对餐饮服务、袜业工厂、职业中介、劳务派遣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。截至日前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开展联合检查12次,检查场所98处,办理各类童工类案件4起,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75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