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征求《瑞安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》意见的公告,文件指出根据《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》(温卫发〔2023〕46号)要求,特制订了《瑞安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补贴对象、标准和资金来源
补贴对象
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对象应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.2022年9月24日(含当日)起分娩的对象。
2.分娩时,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我市户籍人口。单方我市户籍人口申领需子女落户瑞安。
补贴标准
1.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,生育一孩的予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;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,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(孩次认定以审核结果为准)。
2.再婚家庭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孩次。
3.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按个数顺序领取,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。
资金来源
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经费由市财政设专项资金安排。
补贴发放流程
申请
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(2022年9月24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期间分娩的对象,补贴申领时间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1年内),通过浙里办APP上的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在线申请,双方均为瑞安户籍的由一方提出申请(一个子女仅能由夫妻任一方申请一次,不能重复申请),单方为瑞安户籍的由瑞安户籍的一方提出申请。对象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生育登记服务单(电子版)、出生医学证明书、申请人市民卡,单方瑞安户籍的还需提供子女落户证明。线上办理有实际困难的,可携带资料到乡(镇、街道)办事窗口进行办理。
审核
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审核申请材料,确认一次性生育补贴资格,按季度汇总并于下季度初(4月、7月、10月、1月)的10日前将本季度提交申请的名单报市卫健局进行复审,汇总表见附件。
资金发放
市卫健局复审后,于每季度初(4月、7月、10月、1月)的30日前将上季度的补贴发放至补贴对象的个人账户。
部门职责
各乡镇(街道)负责对补贴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留存审核档案;市卫健局负责对补贴对象进行复审、确认和对各乡镇(街道)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、考核;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。
资料来源:瑞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