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友“С·”:请问诸暨居民的生活用水是如何阶梯收费的?另外,供水设施维护是不是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的?希望相关部门告知。
诸暨市水务集团发言人:网友您好!全市范围内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网供水的水价,按诸发改价[2013]45号文件标准收取。对居民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水量按阶梯式水价结算,第一阶梯为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按2.00元/吨;第二阶梯为月用水量23-32吨按3.00元/吨;第三阶梯为月用水量33吨及以上按4.00元/吨(以上均不包含污水处理费)。
根据《诸暨市供水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“城乡供水设施管理、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分界点进行划分:结算水表以前(含结算水表)靠近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城乡供水企业负责;结算水表以后(不含结算水表)靠近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。”
如有其他用水方面的问题,建议您拨打供水服务热线96390进行咨询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