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8日,记者从瑞安市农业农村局获悉,《瑞安市渔船本质安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(修订)(送审稿)》已经在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。《瑞安市渔船本质安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(修订)(送审稿)》指出,为进一步加大瑞安市渔船更新建造力度,着力解决海洋捕捞老旧渔船更新建造问题,瑞安对更新建造渔船的补助将不再限制渔船作业类型,且分档补助标准上限参照“十三五”期间渔船更新建造补助标准执行。2023年更新建造的渔船(除已完成新船建造验收外)参照修订后的补助政策及标准给予补助。

据了解,按照2021年出台的《瑞安市渔船本质安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》,我市仅有60艘拖网渔船在更新建造为钢制刺网或钓具船的时候才能享受政策,其余325艘船因作业方式原因均不在政策扶持范围内,渔民更新建造渔船的意愿不强。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更新建造渔船补助政策调整后,将提高广大渔民更新建造渔船的积极性,进一步消除渔船安全生产隐患,提升渔业生产生活环境质量。

调整后的补助政策采取“先建后补”方式给予补助,符合条件的渔船所有人提出申请,经过审批后下达建设计划,渔船建造完成后,提供项目总结、渔船证书、渔船开工批准函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、船舶注销证明书、拆解证明、船名核准书、项目相关票据等资料,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和审核后,拨付补助资金。

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数据统计显示,截至今年5月底,我市达到一般船龄的老旧海洋渔船有88艘,占海洋捕捞渔船总数(385艘)的22.86%,特别是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海洋渔船有33艘、占总数的8.57%;同时短期增量压力较大,预计到2025年底全市一般老旧渔船数量将达到232艘、占比达60.26%。
“这些老旧渔船存在较大的渔业生产安全隐患,我们将通过减船转产、更新建造等方式加快淘汰整治本地老旧渔船,进一步压减高风险渔船存量。”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除了将更新建造渔船的补助政策覆盖到所有的海洋渔船外,还将船长24米(含24米)以上渔船更新建造补助上限从20%提高到30%,即所有渔船补助标准不超过更新建造相关费用的30%和补助上限。